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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7章 (第2/3页)
呢? 傅有:这种说不好。犯罪分子选择用哪种杀人手法会有多种因素,比如我们最早的红舞鞋,割了受害者的舌头,又灌入硫酸,就是因为受害者曾说了伤害犯罪分子的话,因此犯罪分子用割舌来报复对方,像这种就是很直白的。不过此案更像是折磨。 盛良策:折磨? 傅有:窒息致死对受害者而言是一个漫长且痛苦的过程。窒息者的身体各处会出现不同的生理反应,有的人会出现抽搐,有的可能会大小便失禁。这些症状是rou眼可见的。有研究表明大部分犯罪分子选择这种方式,是因为他们享受受害者濒临死亡求助无路的挣扎。 奚琳琳听得心慌慌:咦,太变态了。 姜斯言若有所思后,问傅有:那你觉得为什么要折磨他们? 傅有摇摇头:这个我还不清楚。可能是只有这种极致的折磨才能抚平犯罪分子心理的痛苦恨意,也可能是其他什么原因让他选择这种方式。 席荆:不过也有问题。如果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人所为,为什么钱项明是被狗追。我刚刚看了监控,狗狗是有目标的攻击,就是看准了方向咬的,给人的感觉只是想咬坏人,并没有想杀人。 姜斯言摇摇头,提出另一种看法:我倒是觉得更杀人诛心。 傅有点头:确实。男性/生/殖/器关乎一个男人的尊严,凶手用这种方法足够毁了一个男人。比杀了他还要命。 席荆:这一点我知道,我只是不解为什么几个受害人选择的方式不同。难道是男女有别? 凶手突然改变的作案方式让众人不解。 刘阔看着众人不说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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