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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8章 出事 (第17/21页)
要是整个通州城的商行加起来,一下子拿七十万贯真不算多。 只不过王琛没想到曾环的侄儿那么能耐,居然想到做跨国贸易,还带着大家一起做,有这个魄力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,有机会得认识一下。 不过王琛还有点质疑,“我多嘴一句,令侄儿在辽国很有人脉?能保证东西一定卖出去?” 曾知州解释道:“我侄儿是粮商,专门贩卖粮食给辽国,您应该知道辽国畜牧为主,粮食收成并不太好,所以他有幸被辽国皇帝奉为座上宾,凭借这层关系,他想要在辽国每个月卖出去五万套商品并不算难吧?” 这倒是。 根据王琛所知,辽国前期的时候粮食产量比较少,农业经济很差,很多时候都要从宋朝进口粮食,所以当初他在听到萧剑化的“金融战争”计划的时候才大加赞赏,一旦实行成功,辽国绝逼会陷入全国混乱的状态。 而宋朝因为占城稻的存在,粮食产量非常高,不仅老百姓们都有饭吃,粮库里很多陈年积粮都快腐烂了,这不是说笑的,看看宋朝的酒业多发达了就知道了,几乎达到了全民畅饮的地步,要是粮食行业不发达,可能酿造这么多的酒? 而多出来的粮食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腐烂吧?自然,宋朝催生一批贩卖粮食的商人,他们收购官府的陈年积粮,长途运输到辽国、大理等地,转手高价卖出去。 辽国缺粮,曾环的侄子如果是大粮商,能被辽国皇帝奉为座上宾不稀奇。 王琛想了想,“令侄的几个要求我答应也未尝不可,不过我同样有一个条件,要是你能答应,咱们立刻可以签红契,要是不答应,这笔生意就算了。” 丁签判急的连连对王琛打眼色。 五万套啊。 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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