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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37章  (第2/3页)
    “小说里,壬癸有三个家,第一个是他父母住过的家,第二个是父母去世后住的姑妈家,第三个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。”    蓝城在写这本书的时候,这个小镇参照的就是自己家乡的小镇,所以书里的位置和现实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,这三个地方在书里都有明确标注。    事不宜迟,他们打算兵分三路。    丰饶小队去祖宅,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,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。    至于笔记本,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,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。    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,人数更多更稳妥。    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,但被李当心拉住了。    对方队伍里四个人,个个凶神恶煞,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。    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。    出了驿站大门,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,让人难以分清方向。    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!    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,毫无存在感。    瞎子无语地吐槽:    “我们这一队人,看似是三个,其实是两个,能用的只有我一个。”    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:    “我们这一队人,看似是两个,实际上是一个,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。”    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:“瞧瞧你那副嘴脸!”    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,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,最后只能抽签决定。    结果老天不长眼,居然抽到了红毛。    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。    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,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。    这座城市里的雾太大了,没走多久,连头发都变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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