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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7章 (第2/4页)
了,守则部分的内容简直远远超出池醉的意料。 这一部分,具体细则共55条,看着很多,但完全可以概括为5句话: 1、不允许越狱; 2、不允许破坏公共财物; 3、不允许侮辱、殴打工作人员,绝对服从监狱长的管理; 4、每天必须完成最基本的劳动量; 5、每违反一次监狱守则,都将被关入禁闭室3天,违反次数达3,人道毁灭。 以上就是第三部分的基本内容。 ——细思极恐。 换言之,只要不越狱、不破坏公共财物、不打扰工作人员和监狱长,那囚犯完全能肆意作恶。 杀人违反监狱守则么? 在法治社会自然是违反的,可在‘人兽监狱’…… 却不尽然。 即使杀人会增加罪恶值,但有的囚犯根本就不想出去,罪恶值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。 池醉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人—— 他们作恶,并不是出于仇恨,而是单纯的享受恶,觉得自己能在暴力中获得快感。 当别人的鲜血溅到他们皮肤上时,他们感受到的不是恐惧,而是兴奋、战栗与nongnong的刺激。 猎物越痛苦、越挣扎、越尖叫,这种快感就越猛烈、越汹涌,像吸食大麻那样欲/仙/欲/死,令人上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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