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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5章:朱元璋的皇家商会 (第6/8页)
单独的商业司,加强各方税收落地的管辖。” “对于过税这块,孙儿觉得应该取消。” 其实大明的商税,在制度方面极为健全,按理说哪怕是三十税一,也应该是一笔不小数目。 即便是比不上农税,也不见得低上太多,分庭抗礼还是有些可能。 现在的问题是,就目前户部整个岁入的比例来说,商税当真是小得可怜。 但商税收得少吗? 其实还是很繁多的,只不过这些钱,并没有入到国库的岁入里来。 目前大明有住税,过税,官店税,市肆门摊钞。 这意味着所有开店的,过路的,货物停留的,住宿的,都需要交税。 凡城市临街铺面前隙地,有支栅摆摊卖杂货生理者,晚则收归,早则铺设,有司以为贸易取利,宜输官钱,名之曰门摊税。 可以说只要出门干买卖,就得交税。 只是这些大头的税钱,都被免除了,收的反而是小老百姓的税。 免除的方法其实很简单,无非就是挂名而已。 像朱英的平安茶楼,可一直挂着燕王朱棣的名头,从开业到现在,宝钞赚了不少,税一分没交。 京师置宣课司,府、州、县置通课司。 宣课司,以大使掌其税收,称宣课司大使,从九品。 一个从九品的税务人员,收燕王殿下的税,莫不是半夜里被人敲了脑袋? 京师都这般模样了,府、州、县的通课司,就更加不用说了。 尤其是县城这块,类似于这些税收,基本上也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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