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皇长孙_第476章:大明不公平的对待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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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76章:大明不公平的对待 (第9/9页)

动,即刻护卫太孙殿下的安危。

    在如今的大明,是严禁火器私自民用的,这也是朱英在发展火药司的时候定下的规矩。

    但凡有私藏火器者,一律严惩不贷,大额罚金,没收火器。

    若有凭借火器伤人者,视情节严重程度,处以十五年往上劳役,或流放,死刑。

    不过对于海贸的商人,出国在外,享有特殊的优待。

    毕竟大明之外,尽皆属于蛮夷之地,为保护大明百姓在外之安危,得通行出大明疆域者,可按照人数在沿海火药司,租借一定数目的火器。

    这个火器的租借,是需要还的,若丢失达三次者,则终身取消租借权,这也是为了不让火器大规模的流失,别人做起火器生意来。

    现阶段的火器工匠,都是牢牢的掌控在朝廷手中,即便是一些分部,多数没有完整的工艺传承,只能做一些安装的分配工作,核心技艺自然只能在京师完成。

    朱英去探查工厂,自然不可能说是普通人,哪怕是连门都进不去。

    自然也不能以太孙殿下的身份,那肯定什么都看不到。

    工厂目前还是隶属于工部管辖,下属新设工监司,便就是为单独管辖民间工厂。

    理论上来说,便是群英商会下面的工厂,也在其掌控范围内。

    朱英则是以工监司官员的身份,开始对于各路工厂具体情况的探查。

    和随身的侍卫,自然就是办成随从之类的。

    虽然年纪有些轻,但目前的官府中,一些勋贵子嗣上任,也属于极为正常的现象。

    走访探查是一个很麻烦过程,哪怕是京师周边,也不是说两三天内就能完成,这一查,便就是半个月的时日。执笔见春秋的大明皇长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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