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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 怪胎、代魂之术、打肿脸 (第2/4页)
断我的话,语气坚决,“就算是死在你面前,也比死在刑邪那混蛋的面前强!” “好,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,明天,我就帮你分裂魂魄。” 其实,并没有两天的时间,伍明辉的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,而后天便是头七之日,严格算起来,只有一天半的时间。 在第二天凌晨,我就开始准备了,因为魂代之术,比一般的代身之术,要准备的东西更多。 如果是代身之术,随便的一根毛发,便能施法。 但魂代之术,需要取精血、皮肤、毛发,还有最恐怖的,rou屑。 精血为驻魂之间、皮肤为蕴精之层、毛发为识体之气,而rou屑、则为壮体之实,这四种东西,缺一不可。 少了任何一种东西,都有可能使承受残魂的代体碎裂,从而代魂之术失败,白白分裂魂魄。 经过昨天,尚平江竟是变得硬气起来,就算我用刮刀削下其rou屑的时候,都是强忍着疼痛,不吭一声。 这个未满二十的少年,一日之间,竟是成长了极多,比常人有了更大的承受能力。 时针走到了晚上十一点,还有三个小时。 我跟尚平江、姬紫苏,都呆在骄阳二中的高级公寓里,打算跟厉鬼在这里进行硬碰,但周边的其他学生,已经被姬紫苏用特殊的方法驱走了。 如果发生了意外,我可不想在厉鬼发疯的情况下,有任何人受到伤害。 蓦然,电话响了起来,而这次,尚平江表现得极为冷静,并没有被刺耳的响声吓得到处乱跳。 我欣慰地点头,但看到来电名字的时候,眉头微微皱起。 死胖子怎么在这个时候,打电话过来了? “死胖子,怎么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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