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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一章 犯罪心理学,不能做禽兽啊 (第2/4页)
,有不同寻常的关系! 这可比一般的贪脏枉法、欺凌霸市,要严重得多,一个不好,便是难以预计的,大规模死亡案件! 这是要引起社会恐慌的! 甚至要上升到省级、国家级关注的程度,难道,真的有人这么大胆,敢犯如此之大不违? 当我想起苦海秃驴时,又感觉虽然结论触目惊心,但也不是没可能。 苦海和尚为了成就罗汉果位,能牺牲那么多人的性命,如果给他国非局的职位,以其丧心病狂的性子,绝对会做这种事。 如此说来,那个国非局的内鬼,极有可能跟苦海和尚的环境一样,困守在瓶颈状态多年。 或是说,未必需要困守很多年,只须知道此生突破无望,便有可能产生这种心态。 这听起来似乎很扯,两个不同的人,肯定会经历着不同的人生,仅以此来定性,看上去有些儿戏。 但这种东西,是有规律可循的。 在国外,早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破案体系,便是犯罪心理学。 主要的核心,就是当出现了特殊的案件时,调用之前相似案例的存档资料。 以之前案件的犯人,来模拟当前犯人的心理及行为模式、出生背景,从而进行当前犯人的拟真素描,缩小范围、进行监控搜查,最后往往成为了破案的关键,有着极多的成功案例。 我当前只接触过苦海秃驴,自然以他最大的核心点进行素描,从而得出最大的核心条件— 终生突破境界无望,陷了绝望疯狂的状态,必须铤而走险! 以这个作为关键因素,那国非局的内部,如果真有内鬼,那会是谁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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