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历新明_第三百七十九章 税改(三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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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百七十九章 税改(三) (第2/4页)

日报》上还偶有人拿山西大灾说事,反对皇帝穷兵黩武。但《新民日报》和《南京日报》却发表多篇社论,极力鼓吹工商兴国之论。这些社论借着皇帝下达的设省诏,反复宣扬扩土而国力不衰者,皆因变法大兴工商之故。

    工商!工商!万历十四年的大明,以宗室和勋贵为主体的资本家、出卖土地转投工商业的新财主、以经销新产品发家致富的富商们终于开始从四民之末扬眉吐气起来,他们冲上了舆论阵地并叫嚣着,要求朝廷出台新的律令,一种能够保护他们的律令。

    《新民日报》发表京师大学校长王世贞社论称:大变法以来,皇帝陛下多次下诏,鼓励工商。凡有以权势夺人产业或者欺行霸市的,轻者夺爵免官、重则判刑流放。

    但政事堂和朝堂众臣却对皇帝的作为视而不见,致使保护财产的法令迟迟不能出台。万历十一年报纸上已经鼓吹要出台《鼓励营商章程》,三年多来却反复难产——官府保护皇帝子民的私有财产,本就是应有之意,为何衮衮诸公长时间置若罔闻?

    与王世贞的理性呼吁不同,何心隐发起疯来则让人害怕。在《“士、民”之辨析》这篇文章中,他非但第一个提出了任何人的人身自由不得非法禁锢,任何合法财产都不应被非法剥夺的观点,更将矛头指向了“天下之大害。”其振聋发聩之论如下:

    “士者,学以居位曰士,以才智用者谓之士,以能事其事者称士或以卿、大夫、官身者为士。《传》曰民天地之中以生;众曰氓,曰萌,注云:变民言萌,是言萌而无识也。果如是乎?”

    “所谓‘四民’者,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谷曰农,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,通财货曰商。今论农、工、商者,民也,与士相区别,果如是乎?”

    “孟子云:无恒产而有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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