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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12  (第1/4页)
    的手段不缺,难得的又通情达理,众人都心甘情愿的服服帖帖。    小七没多花心思去记这些。之前记得清清楚楚的,说没还不就没了。    小七做的是厨房的杂工,之前那个杂工好像是赚够了老婆本回乡去了。    以前小七虽未及弱冠,却早习惯了在头上挽个髻,插根银钗,剩下的都披着,好看是好看,可在厨房干活,总得防着火星子。如今把那头比多数男子长的头发都紧紧的裹进头巾里,连朴素的木钗子也不再用,倒更像个杂工了。    至少再不会被人看出出身来。    这活说难也不难,厨房里就一个厨娘一个小丫头,春晴平日里给厨娘劈柴、烧火、挑水,忙起来与小丫头一道打个下手切点菜洗洗碗。客栈的饭菜不如酒楼,没那么多忙的时候。    客栈的饭菜不如酒楼,没那么多忙的时候。    再有就是晚上倒潲水。实则这本不是小七的活,他只需等着拉潲水的老大爷来,给他开门便是,可小七看那大爷一大把年纪,怎么也放不下脸站着看。    这些都难不倒小七,唯一麻烦的是,早上天还没亮,他就得起来打满厨房的两个大水缸,一客栈的人一天的吃喝用水都在那缸里了,足足到胸口高。小七力气不大,每天早上更得起得早早的,半桶半桶的提了去。    第一天手上出了血泡,第二天裹了布巾子照样上,第三天布巾子沁出血来依旧不管,半个月过去,手上结了层薄茧,一次两满桶的提了。    其实第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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