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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9 (第1/4页)
上,以待酒客呼唤,望之宛若神仙”() 这里的歌妓,通常只是卖唱陪酒,并不卖-身,南宋笔记说:“其他大酒店,娼妓只伴坐而已。” 4.高级的酒楼,都使用银器,老主顾还可以带回家,下次再带回来。 “大抵都人风俗奢侈,度量稍宽,凡酒店中不问何人,止两人对坐饮酒,亦须用注碗一副、盘盏两副、果菜碟各五片、水菜碗三五只,即银近百两矣。虽一人独饮,碗遂亦用银盂之类,其果子菜蔬,无非精洁”() 5.关于请客吃饭和喝酒的价格: 里记录了招待雇佣的民夫的花销——十三个人吃饭喝酒,最多一次花了一百五十八文,最少一次九十八文,每人平均才十文左右。(不过这不是在京城里) 在京城,普通人下馆子也不贵。在北宋末期的东京,小饭馆中的“煎鱼、鸭子、炒鸡、兔,煎燠rou,梅汁,血羹,粉羹之类,每份不过十五钱。”“菜蔬精细,谓之‘造齑’,每碗十文。”而到了南宋的临安,就算是像样点的“大酒店”也能“两人入店买五十二钱酒,也用两支银盏,亦有数般菜”——不单给高档酒具用,还有下酒菜赠送呢。甚至在瓦舍中,“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”,要酒足饭饱并不难。 如果想要点面子讲点身份,吃顿宴席就不是这种价格了。苏东坡记载过一件事,是两个人以围棋赌胜负,胜了的得到苏东坡的一幅字,负了的要请客吃饭,标准是五百文。 苏东坡大小是个官,而且是文人,吃饭自然讲究一些。三个人的一顿宴席,五百文也就够了。() 6.有酿酒权的叫正店,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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