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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八十八章 君王之相 (第4/6页)
否则的话,就不是盛世,而是乱世。 事实上,在古代同样有警察和武警,只是叫法不一样而已。他们就是衙役,具体而言,古代的衙役可以划分为三类。 每一类,都有具体的职责。 一是捕班快手,简称捕快。从事传唤被告、证人、侦缉犯罪嫌疑人、搜寻证据等。现代社会刑事警察所从事的工作、履行的职责,与此类似。 捕快,隶属于内政署下设的提刑司。 二是站班皂隶,类似于今日的法警或公安机关的警卫部门。 皂隶们主要负责随长官左右,护卫开道。在审判时则站立大堂两侧,维持秩序,押送罪犯,执行刑讯及苔杖刑。 明初规定,这些人着皂色长袍,头戴四方形帽子,耳边插一根孔雀毛,或缀上一些黄色流苏。皂隶之名,由此而来。 据明朝《三才要会》载,此装原为元朝色目贵族的打扮,朱元璋以此为贱役服装,以视轻视元朝色目人。 后来皂色改为青色,但称呼一直未变。 皂隶,隶属于内政署下设的治安司。 三是壮班民壮,负责把守城门、衙门、重要仓库、监狱等要害部门,巡逻城乡街道,类似于现在的武装警察。 此前,壮班的职责由城防部队负责,在欧阳朔提出改制后,将其移交给内政署直接管辖。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,古代衙役品类齐全,如果运行通畅的话,他们是能肩负起维持城池治安职责的。 问题就出在一点,在古代,衙役与妓女、戏子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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