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分卷阅读109 (第2/4页)
外服他的苦役去了,而且一去就要七年。 之所以又加了这么多,是因为薛蟠被抓后,消息传开,有几家被薛家抢了女孩儿的人家一起上告,范慎秉公执法,然后就改判成“徒七年,流一千里”。 薛蟠这一走,金陵城内外,凡是有女儿的人家都松了一口气。虽然薛家在金陵不是权势最大的,但是绝对是祸害最强的。只因那个薛蟠,略见个长得平头正脸的,就要拉回家做丫鬟。 那些吃不上饭的人家还好,但那些不用卖儿卖女的人家因薛蟠而骨rou分离,如何不恨他?他这一走,大家几乎要放鞭炮庆祝,没有一个人同情他。 但薛蟠虽然抢人,倒是没有闹出过人命,否则他在范慎手下,肯定活不成。 而押送薛蟠时,范慎又专门嘱咐公人,不得叫薛家任何人接近他,要不然通融的公人和薛蟠一样的罪过。 其实这句话说了和没说一样,因为押送的公人中有一位好巧不巧的是薛蟠曾经欺压过的人家。 薛蟠看中人家亲戚的女儿,一定要抢回家里做丫鬟。人家虽然不富裕,但也用不着卖儿卖女过日子,自然不同意。 但薛家势大,前任知府又是个不敢为民做主的,那女孩儿就被薛蟠抢到了薛家,从良家女子变成了伺候人的丫鬟,一定意义上说,也是从良民成为贱籍。 但是为了叫薛蟠轻判,薛家及时放回了那女孩子,那家人家怕范慎走了之后薛家报复,并没有上告。只是这口气却是咽不下。 那公人这次押送他,如何会给薛家通融? 薛姨妈听到改判的消息后,哭了个死去活来,七年啊?薛蟠自小娇生惯养,七年时间,说不定命都没了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