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六:1901_474 大秦第一部外贸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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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474 大秦第一部外贸法 (第4/5页)

    全称:大秦联合共和国对外贸易法,简称:外贸法。

    在第一次外贸法律商讨中,成都。

    “我同意刘管义部长提出的意见,我让双手赞同!”

    现任副部长,熊希龄主动开口回应到。

    “嗯!刘部长说的没有错。

    以前,因为洋人气势过甚,所以不论是晚晴还是北洋,他们的海关都是由洋人官员进行掌控的。因此,现在得变一变!

    洋人掌握海关。这不仅是对大秦国权的侵犯,更进一步的损害了大秦的各项经济。”

    很简单,对于一个拥有五千余公里海岸线的大秦来说,要是没有海关,那么洋人的商品,不论是好,是坏,都能够轻易侵入大秦,破话大秦本国产业。

    比如,鸦片这种商品就是如此泛滥起来的。退出转码页面,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。

    “海关部门一定要建立,刻不容缓!”

    一锤定音,秦石璜同意了组建大秦海关总署的命令。

    “此外,随着外贸的繁荣,各种现象也陡然频生。

    因此,我建议,我们要出台一部外贸法!”

    不久,民政司法委员,现任成都民事法庭总庭长,罗纶提议道。

    而闻此,会议陷入了热烈讨论。

    没错,对于一个成熟的行业来说,不可获取的一点:

    这个行业是否有标准,是否有法律保护。

    一战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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