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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九十六节 美好时代 (第9/9页)
之罪,是使众臣不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也,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而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皆勿听治!” 汲黯念完一遍,刘彻又命其复诵三遍。 太宗孝文皇帝这诏书,刘彻其实已滚瓜烂熟,其核心思想自然也早已清楚。 即大臣与不识字之百姓,在议论国政甚至皇帝本人时,可以百无禁忌。 当然,大臣们是没那个胆子真的敢与非议皇帝的。 但老百姓们,却从此是想说什么说什么,别说是骂当官的了,就是当着皇帝的面骂皇帝,只要有道理,皇帝也只能乖乖听着。 汉室,尤其是关中的百姓,背地里非议皇帝政策,乃至于报怨的,也不是一个两个了。 甚至刘彻前世曾听说,小猪在建元新政失败后,在上林苑游猎嬉戏,结果踩坏百姓秧苗,然后被农民伯伯当面狂喷,小猪只能掩面而走,最后为此甚至命令吾丘寿王,主持上林苑的扩建工作,为的就是以后游猎能不挨喷。 刘彻让汲黯来宣室殿诵读太宗孝文皇帝这诏书,自然不是无聊。 政治人物,尤其是皇帝,一举一动,都有着特殊含义。 命尚书诵读太宗孝文皇帝诏书,刘彻是想告诉世人,太宗诏命,朕一字不易,谨奉而遵之。 这既是对朝野有些人所谓的新君欲改太宗诏命,收山泽盐池之利的回击,也是进一步收拢绳索的态度。 朕都做出了这个表态,还唧唧歪歪的,就必然是乱臣贼子! 诽谤妖言之罪虽然没有了! 但汉律中,可有的是针对大不敬、大逆无道等罪名的条款!要离刺荆轲的我要做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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